
- 簡單提示!申請自用住宅用地重購?fù)硕惖幕疽?
一、基本要件:
1、土地出售和重購的所有權(quán)人要同一個人。
2、重購地的價額要高於出售地價額扣除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的餘額。
3、要在2年內(nèi)出售及重購自用住宅用地。
4、出售和重購的土地都要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規(guī)定。
5、出售土地時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為重購?fù)硕愖罡咄硕愵~。
6、只要符合重購?fù)硕悧l件,申請的次數(shù)沒有限制。
二、實例:
某甲出售符合上述要件之自用住宅用地,售價100萬元,繳納土地增值稅5萬元:
1、如某甲另購自用住宅用地120萬元。
120萬-(100萬元-5萬元)=25萬元……不足支付新購?fù)恋氐貎r25萬元>5萬元,故可退還5萬元。
2、如某甲另購自用住宅用地98萬元。
98萬-(100萬元-5萬元)=3萬元……不足支付新購?fù)恋氐貎r3萬元<5萬元,故可退還3萬元。
3、如某甲另購自用住宅用地92萬元。
92萬-(100萬元-5萬元)=-3萬元……已足支付新購?fù)恋氐貎r,故不予 退還已納土地增值稅。
三、注意事項:
重購?fù)恋刈酝瓿傻怯浿掌?,?年內(nèi)再行移轉(zhuǎn)或改作其他用途者, 會追繳原退還稅款。